招生专业 | 招生 省份 | 招生 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说明 |
音乐学(师范) | 江苏 | 90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统考或联考。 | 1.四川省仅招收音乐学专业统考考生。 2.内蒙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计划不分器乐(钢琴、民乐)和声乐,统一根据音乐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上海考生须音乐类专业统考四门成绩合格。 |
广东 | 5 |
湖南 | 文5 |
安徽 | 5 |
浙江 | 5 |
上海 | 2 |
内蒙古 | 4 |
四川 | 4 |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②音乐学(师范)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