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设计学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类专业总计划为140人,其中,环境设计专业计划招收55人,产品设计专业计划招收55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计划招收30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省份 科类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黑龙江 理 2 1 —— 江苏 首选历史 3 2 2 首选物理 2 3 2 浙江 —— 5 6 2 江西 —— 2 1 1 山东 —— 3 3 2 河南 文 1 2 1 理 2 2 1 湖北 —— 2 3 1 湖南 首选历史 2 2 1 首选物理 2 2 1 广东 —— 24 23 13 广西 理 2 2 1 四川 —— 2 2 1 表中未列数字的省(市、区)2023年该专业暂不招生。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采用招生省份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投档及专业志愿录取办法: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 若华南理工大学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华南理工大学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3.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仅剩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学制与学费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学生在入校后第三学年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表(分专业方向办法入校后另行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监督机制 华南理工大学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华南理工大学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华南理工大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若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艺术类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二)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1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80729 (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 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浙江省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声乐)
第二部分:音乐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本科招生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一)音乐学(研究、分析与创作) 1.计划招生10人。 2.招生省份:江西、广东、四川。 (二)音乐表演 1.音乐表演(器乐) 仅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仅招马林巴或小军鼓)、钢琴、二胡、琵琶、中阮、竹笛、笙、扬琴、古筝。 (1)计划招生51人。 (2)招生省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 2.音乐表演(声乐) 仅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含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 (1)计划招生30人。 (2)招生省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三)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1. 计划招生44人。 2. 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招生省份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器乐) 音乐表演 (声乐) 舞蹈学 浙江 —— —— —— 2 —— 江西 3 小提琴 2 4 4 扬琴 1 二胡 1 山东 —— —— —— —— 4 河南 —— 单簧管 2 4(文3理1) 4 双簧管 1 长笛 1 长号 2 西洋 打击乐 1 小提琴 2 中提琴 1 低音提琴 1 大提琴 (理科) 1 钢琴 (理科) 1 湖北 —— —— —— 4 4 湖南 —— 大管 1 5 4 圆号 1 中提琴 1 低音提琴 1 钢琴 1 竖琴 1 扬琴 1 古筝 1 二胡 1 琵琶 1 竹笛 1 笙 1 广东 5 单簧管 1 7 6 双簧管 1 大管 1 长笛 1 小号 1 圆号 1 大号 1 西洋 打击乐 1 小提琴 2 中提琴 2 大提琴 2 低音提琴 1 竖琴 1 钢琴 1 中阮 1 广西 —— —— —— —— 4 海南 —— —— —— —— 4 重庆 —— —— —— 4 4 四川 2 —— —— —— —— 甘肃 —— 双簧管 1 —— 6 大管 1 小号 1 西洋 打击乐 1 总数 10 —— 51 30 44 注:在不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均为文理统一编制的综合计划。在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上表中未标注区分文理科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为文科计划或首选历史计划。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华南理工大学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一)华南理工大学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为非师范、非音乐教育方向,考生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包括器乐演奏钢琴科目。根据学校音乐学专业培养要求,音乐学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中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此科目总分的80%。 (二)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华南理工大学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华南理工大学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华南理工大学乐器项目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三)报考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舞蹈学招考方向一致。根据学校舞蹈学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四、学费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监督机制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华南理工大学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华南理工大学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华南理工大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二)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0-39380901 传真:020-39380901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HG-YSXY) (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 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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