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收起
账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