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舞蹈学 30
1.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校考各专业(舞蹈学)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确定合格人选。
5.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 文化课总分要求 | 单科要求 | |
语文 | 外语 | ||
舞蹈学 |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70 50 | |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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