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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

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拟计划招收本科生1690 名(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70名 ,中外合作办学75名,文旅部援疆援藏计划5名,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艺术类校考(全国不分省):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招考专业(类、方向)\计划人数\学制\备注【统考要求】

中国画130406\ 中国画\ 48 \4年\ 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书法学130405\ 书法与篆刻 \17 \4年\书法学(未组织统考的省市除外) 

美术学类1304\ 造型艺术类\ 355\ 4-5年\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1305\ 设计艺术类\  630\4年\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2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130503\ 环境艺术\ 30\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艺术类校考(文旅部共建项目):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人数\ 学制\ 备注

书法学130405\ 书法与篆刻\ 1\ 4年\ 书法学(仅面向新疆)

 

艺术类统考(全国不分省):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招考专业(类、方向)计划人数学制【统考要求】

建筑学082801\ 建筑学\ 85\ 4-5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艺术类统考(仅面向浙江省):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人数\ 学制\ 【统考要求】

(130504H)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产品设计\ 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30503H)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环境设计\ 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30509H)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与科技\ 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普通类(分省):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人数\ 学制\ 备注

艺术学理论类1301\ 艺术理论类\ 60\ 4年\ 普通类高考录取,浙江省拟计划招收20人,省外拟计划招收40人。

风景园林082803\ 风景园林\ 30\ 4年\ 普通类高考录取,浙江省拟计划招收15人,省外拟计划招收15人。

工业设计080205\ 工业设计\ 60\ 4年\ 普通类高考录取,浙江省拟计划招收35人,省外拟计划招收25人。


普通类(文旅部共建项目):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人数\ 学制\ 备注

艺术学理论类1301\ 艺术理论类\ 3\ 4年(面向新疆1人、西藏2人)

风景园林082803\ 风景园林\ 1\ 4年\ 仅面向西藏

注: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艺术类(校考)专业及建筑学专业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采用浙江省美术类统考综合分成绩录取;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制定分省计划,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计划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统考(全国不分省)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学校艺术类专业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学校开设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报考我校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3)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4)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艺术类统考(仅面向浙江省)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采用浙江省美术类统考综合成绩,录取批次、投档规则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普通类录取规则: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在普通类录取。录取时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其他: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华侨、港澳台考生,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培养项目,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在“3+3”试点省份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3+1+2”试点省份须首选历史;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招生专业的文、理科类要求,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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