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介绍
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30301)
1.专业特色:该专业针对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舞蹈、瑜伽、体育艺术设计、武术表演、冰上表演招生和培养。遵循“尊重表演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教育理念,构建了“重技能、强表演”为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突出对学生体育表演技能、艺术创编能力、舞台表演设计能力、体育艺术活动策划组织能力等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全面实施“以赛代练、以赛促学、以演代考”的教学模式。
2.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适应现代表演艺术事业发展与改革需要,会表演、会编导、懂教学、懂训练、善策划、善组织、能管理、能沟通,具有健全人格和明显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德艺双馨、体艺兼容”的应用型体育艺术人才。
3.主干课程: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舞蹈、瑜伽、体育艺术设计、武术表演专项理论与实践、花样滑冰、自由式轮滑、体育艺术概论、芭蕾基础、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音乐基础理论与制作、形象艺术设计、艺术剧目表演与设计、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体育美学、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等。
4.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宜于普通高校、各类中学、部队、社区、健身会所、文化(艺术)馆、群体团体、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教学、训练、指导培训、科研管理工作。
5.学制:四年。
6.收费标准:9000元/学年/生(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并具有艺术类高考报名号。
(二)专业要求:具有一定专业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江苏、河北、湖北、湖南和辽宁5个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历史”,浙江和山东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市)考生选考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三)文化要求: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省统考要求:凡涉及省级统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省级统考。
六、校考报名方式、时间、费用、考试形式、内容及注意事项(略)
七、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申诉及查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提出质疑,务必于成绩复核期间向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办进行邮件或电话进行申诉,成绩复核结果回复考生后将不再受理重复申诉。考生可于2022年4月中旬访问吉林体育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
八、校考成绩合格证发放标准及信息查询(略)
九、录取原则
考生参加吉林体育学院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吉林体育学院校考或认同成绩的校际联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吉林体育学院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完整录取原则详见《2022年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十、特别声明
吉林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吉林体育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保过班”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校 址:
(南岭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临河校区)长春市临河街5699号,邮编:130033;
咨询电话:0431-8526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