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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1995年设置美术学院,2004年设置音乐学院,是湖北省较早开设艺术教育的重点高校。 一、招生计划及省份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 1.湖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22年在湖北省招生批次为艺术本科A,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成绩。 2.湖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2022年在湖北省继续认可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湖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 请关注湖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zhinengdayi.com/hbnu)或”湖师招办”微信公众号,按照通知要求报名湖北师范大学,考试时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即可。考试结束后,湖北师范大学根据考试情况及该专业在湖北省实际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合格线,并报送合格名单到省招办。 三、报考条件 1.音乐学专业包含音乐教育(师范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两个培养方向,均以音乐学专业录取。 四、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湖北师范大学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湖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2.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 4.湖北师范大学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湖北师范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 箱:120531517@qq.com 网 址:http://zhinengdayi.com/hbn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