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余姚市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优质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8﹞27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 总体要求 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普高可以提出申报,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招生。 二 规范招生简章 各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根据《2023年余姚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特色)生办法》(附件1)规定要求发布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需详细列明招生类别、数量、标准和综合录取方式。各学校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市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各学校自行印刷的纸质简章以及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发布的简章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审核后的文本发布,严禁擅自改变有关内容。 三 规范报名、测试程序 四 规范成绩公示 专项测试结束后,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控制线的考生名单,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填写《拟录取特长生汇总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市教育局将在市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页面予以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 规范招生录取 各类特长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公布后,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核定人数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已录取的考生其它批次不再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再录取。 附件
余姚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2023年余姚市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特色)生办法

注:最低控制线指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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