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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