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
(三)表演专业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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