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年9月,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中等舞蹈学校。1978年原北京舞蹈学校升格为北京舞蹈学院,之后更名为现校名。学校是首批文化部、教育部联合评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作为北京舞蹈学院的基石、舞蹈高精尖人才培养的基础、舞蹈社会化人转变的基地,多年来,一直是我国中等职业舞蹈教育的一面旗帜,在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学水平、教学成果、学术研究、毕业生质量等各方面始终居于国内同行业的前列。
学校拥有雄厚的教学实力、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厚的舞蹈文化积淀,多年来培养了众多杰出的舞蹈表演艺术家、编导家、教育家、理论家以及活跃在荧屏上的演艺明星。学校享有“舞蹈家摇篮”的美誉,为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国内的多项重大比赛中屡获殊荣。在全国“桃李杯”舞蹈大赛、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芬兰赫尔辛基国际芭蕾舞比赛、保加利亚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英国黑池国际舞蹈节和黑池世界青少年体育舞蹈公开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表演赛、北京国际芭蕾舞邀请赛、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北京市舞蹈大赛、上海国际芭蕾舞比赛等诸多赛事赛项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中国舞蹈教育形象,毕业生更是遍布国际各大舞蹈团体及舞蹈院校。
学校出色地完成了国家与北京市交与的各项重大任务,肩负起行业排头兵的责任。学校服务国家,回馈社会,为舞蹈教育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而这些成就也奠定了学校在我国中等职业舞蹈教育领域的领军地位。
十四五规划期间,北京舞蹈学院附中坚持 “高等艺术教育优秀后备人才基地和优秀职业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的办学定位,坚持“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现代化、标志性的中等职业舞蹈学校”的发展目标,坚持培养“崇德尚艺、身心健康、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养高、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加强师德建设和德育工作,全面建设“爱国、爱校、爱舞蹈”的校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教风和“勤学、责任、自律”的学风。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含港澳台学生)
注:①最终招生人数以教委批复为准;
②我校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
二、培养方向、学历层次
我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培养崇德尚艺、身心健康、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养高、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科目,经考核合格,品行良好,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颁发北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者须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二)申请者应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北京舞蹈
学院规章制度。
(三)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四)符合招生专业中某一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五)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如审核发现外校艺考生报考,我校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报名手续
(1) 网上报名:
报名相关内容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http://www.bds.edu.cn
外国学生:即日起请报名学生按照下列相关要求向北京舞蹈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外国学历生入学申请表(附中);
2.护照首页及所持在华签证页复印件;
3.出生证明;
4.个人简历;
5.在读证明原件;
6.父母有效证件复印件;
7.《在华事务担保人保证书》及担保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8.考试成绩通过后且未满18岁的学生:
(1)家长能作为其监护人长期在北京工作或陪读,且在华停留期限不短于该生在华学习期限,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及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在京长期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家长不能作为其监护人长期在京工作或陪读,需委托在京长期工作或居住的亲友担任该生在华学习期间的监护人,并按要求提供《监护人委托书》(在北京市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被委托人证件复印件及其在京长期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9.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还需提交:
(1)入籍证明;
(2)注销原中国国籍证明;
(2) 报名时间、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 29日至2022年12月5日间,每日9:00-17:00。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dahwxs@bda.edu.cn ,邮件主题命名为:2023附中招生考试+姓名+国家。(请打包以“2023附中招生考试+姓名+国家”命名压缩文件),所有原件请于2022年12月6日8:30-16:30统一交至北京舞蹈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资格是否有效以原件材料审核结果为准。(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请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邮箱。原件材料携带至北舞西南门,并致电010-68937373通知留管老师去取,疫情特殊时期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2.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3.我校不接受电话或函件报名。
(三)重要提示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后续考试流程请及时关注附中官网通知。
五、考试时间
| | | | |
| 考生于12月12日9:00-17:00、12月13日9:00-17:00间进行两次线上模拟测试,12月14日9:00至16日17:00间进行线上视频录制。学校拟于12月末至1月间组织初试考试。 | 学校拟于12月末至1月间组织考委根据考生初试已提交视频,进行复试考试。 | 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在官网、官微通知。 | 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在官网、官微通知。 |
|
|
|
|
|
|
|
|
|
|
|
|
|
|
|
注:我校保留根据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权利。请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招生信息
六、各专业方向考试内容
| | |
| 1、身体条件考查:详见文末视频。 2、舞蹈表演:时长2分钟以内。 | |
| 1、身体条件考查:详见文末视频。 2、舞蹈表演:时长2分钟以内。 | |
| 1、身体条件考查:详见文末视频。 2、舞蹈表演(拉丁舞),时长1分钟以内。 3、舞蹈表演(摩登舞),时长1分钟以内。 | |
| 1、身体条件考查:详见文末视频。 2、声乐和朗诵:清唱中文歌曲一首,时长1分钟以内;朗诵儿童文学作品一篇,时长1分钟以内。 3、朗读:详见后续初试通知。 | |
注:
1、我校将在近期发布初试考试通知,将对初试考试内容和线上考试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2、我校保留对考试形式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文化考试
| |
| 考试科目为小学五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第一学期程度的语文、数学,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小学五年级上册)、《数学》(小学五年级上册); |
| 考试科目为小学六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第一学期程度的语文、数学,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小学六年级上册)、《数学》(小学六年级上册); |
| |
| |
8、 体检
体检项目:一般情况、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视力+视觉、心电图、肝功能谷丙转氨酶空腹血糖、肾功三项、血常规、静脉采血。
体检形式:将另行通知。
注:新生入学后会再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九、考试费用
外籍学生一次性缴费700元(无论报考几个展业,无论通过及试)。
十、考试流程
(1) 专业初试:考委根据学生提交的考试视频对考生进行评定。
(2) 专业复试:考委根据学生提交的考试视频对考生进行评定。
(3) 专业三试、文化考试:另行通知。
十一、考试成绩通知
通过专业三试并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可关注官网、官微通知。
十二、录取
(1) 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在一档和二档范围内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因学生志愿、文化课成绩未达标、体检不合格,实际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则从专业三档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在一档范围内、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线下20分(含20分)内予以录取。
(2)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录取原则递补。
(4) 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录取生源必须满足小学毕业条件(芭蕾舞专业除外),入学时出具小学毕业证,方可注册学籍。
(5) 录取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寄达考生家长。
十三、学习费用以及在校学习的有关事项
(1) 学习及生活费用:
每生每学年学费为100000元,住宿费为750元,书费、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外国学生保险费800元/学年;
外国学生因非校方原因退学或休学,所交学费不予退款。
(2) 在校学习:
1、学生入学后的前三个月为审查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并开始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2、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校级学生助学金的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文化课学习:我校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课程。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4、毕业:我校各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结束,毕业年度的第二学期为毕业实习、高考复习阶段。学生完成本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校审核,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即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资格,颁发北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3) 升学与就业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毕业方向按照“自主选择、学校指导”的方式进行,学校升学与就业指导部门将根据学生的毕业意愿提供咨询和服务。报考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作为北京生源参加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就业的学生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十四、招生考试纪律
在招生考试期间和学生入学后,凡有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考生的学籍、户口关系退回原生源地。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按照北京舞蹈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纪检举报电话:010-68715330 14:00-17:00(招生考试期间)
十五、备注
(一)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邮政编码:100081
(四)招办联系电话:010-68935712,010-68935774
联系邮箱:bdahwxs@bda.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外国学生报名请咨询:010-68937373
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招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