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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舞蹈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舞蹈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舞蹈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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