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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2022年招收体育、艺术类 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2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22〕4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吴山校区2022年招收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化发展,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的学生名单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等事宜。 3.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21名(男子篮球:外线3名;游泳:男子混合泳1名,男子自由泳2名,女子自由泳1名;田径:短跑(100米或200米或400米)1名,男子跳高1名,男子跨栏1名,男子标枪1名;国际象棋:10名),艺术类3名(中提琴2名,圆号1名),共24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1.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202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初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者; ⑵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相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⑶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国际象棋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比赛项目认定时间始于2021年7月) ⑷2021年获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男子组冠军队主力队员。 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艺术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及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⑵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⑶初三阶段时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相关项目)称号者。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符合我校招收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规定的时间(5月13日8:00至5月14日18:00),自行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进行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特长项目。 2.已报名考生在5月15日13:30—16:00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吴山校区(延安路19号)进行报考确认和资格审核,考生和家长需共同签名确认《报考信息表》。 3.我校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应届学生于5 月27日向所读初中学校领取《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5 月27日12:30—16:00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吴山校区领取《报名表》。 五、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一)5 月28日(周六)上午组织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时间为半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报名表》原件(二者不可缺一),来我校参加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二)测试地点:体育类(除国际象棋),下沙校区; 艺术类及国际象棋,吴山校区。 (三)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内容和成绩计算 【体育类】 田径: 专业成绩1: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专业成绩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一名及202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专业成绩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二名及202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二名专业成绩为9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业成绩降5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专业成绩2:评分标准:
篮球: 专业成绩1: 初中教育阶段获篮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专业成绩为100分,2021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组冠军队主力队员专业成绩为9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专业成绩2:根据篮球队建设的需要,身高(净高)1.90米以下的为外线考生,由学校组织测试。 一、测试内容与权重
二、测试方法与评价标准 (一)身体素质(10分) 1.测试项目:助跑摸高 2.测试方法:助跑起跳摸高 3.测试要求:左右手不限,摸最高点计其成绩,每人两次,取最高成绩。 4.评分标准(米):
(二)基本技术(20分) 1.测试项目:一分钟投篮 2.测试方法:外线考生在三分线外投篮后自抢篮板球,再运球至三分线外投篮,以投中次数评分。
3.测试要求:不允许两次运球、走步或踩线。如出现上述违例,中篮无效。每人限测两次,取最好成绩。 4.评分标准
(三)综合技术(30分) 1.测试项目:半场综合运球 (1)测试方法:考生在球场的1点站立,面向前场,持球于右侧边线中点处站立,右手运球,并作行进间右手上篮,中篮后(可以补篮)右手运球至对侧中角线,脚踩到标志线后换左手运球返回并做行进间左手上篮,中篮后左手运球到右侧中角线,踩到标志线后换右手运球,按同样方式再进行一次。如此命中4球并返回到原起点时停表。
(2)测试要求:考生必须任意一脚踩到标志线内地面,方可变向。不允许出现两次运球、走步、漏做动作等情况,出现一次加1秒。每人限测两次,取最好成绩。 (3)测试评分标准(时间:秒)
2、综合技术评定(10分)
(四)实战能力(40分) 1.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分成若干组,进行全场或半场比赛。分队时应注意各个位置合理配置,两队比赛15分钟左右,可以根据考生人数情况进行调整。 2.测试要求:考生比赛应注意充分展示自己的篮球意识;通过比赛中的进攻、防守,展示个人的篮球技术、战术水平和能力。 3.评分标准
游泳: 专业成绩1: (1)初中教育阶段获游泳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专业成绩为80分,获游泳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专业成绩为60分。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游泳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专业成绩为100分,个人项目第二名专业成绩为95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业成绩降5分。 (3)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游泳比赛个人项目第一至第三名专业成绩为100分,个人项目第四至第六名专业成绩为95分,个人项目第七至第八名专业成绩为90分。 以上类别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专业成绩2: 评分标准:一级及以上100分,二级90分,三级80分。 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50m)
国际象棋: 专业成绩1: ⑴初中教育阶段获国际象棋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专业成绩为80分; ⑵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国际象棋比赛初中组个人第一、二名专业成绩为80分;第三、四名专业成绩为75分,第五、六名专业成绩为70分; ⑶初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智力运动会国际象棋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全国国际象棋青少年个人锦标赛前三名专业成绩为20分,此类最高20分; 类别⑴⑵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类别⑶可累计计分。 专业成绩2: 实战对弈50分+习题测试50分。
【艺术类】 专业成绩1: ⑴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及以下)一、二等奖或前三名或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等奖计为100分; ⑵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及以下)三等奖或第四至六名或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二等奖计为80分; ⑶初三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计为60分。 以上类别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专业成绩2: 自选乐曲一首70分+视奏乐队分谱片段20分+听音模唱10分。 (四)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600分)计算: 体育类(除国际象棋):(专业成绩1×30%+专业成绩2×70%)×6; 艺术类、国际象棋:(专业成绩1+专业成绩2)×3 (五)体育专业成绩2和艺术专业成绩2由学校组织测试,测试项目与报名认定项目一致。 (六)我校各类考生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为350分,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合格考生的成绩6月2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学校网站(www.hz4z.cn)公示。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即视作完成自主招生我校特长生志愿的填报。 六、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加分)×30%+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综合成绩,按类别分项目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2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2相同时,以数学、科学、英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 若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将减少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计划。 3.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4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杭四中吴山校区特长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032790、89730198
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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