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考
戏导艺考
书法艺考
考试科目及要求: 满分:300分 1.基本形象(不计分): 根据语音提示做基本形象展示; 2.指定文艺作品朗读(100分): 以散文、诗歌、小说片段等文艺作品为主,限时2分钟; 3.指定新闻稿件播读(100分): 以新闻消息为主,限时3分钟; 4.指定话题评述(100分): 以社会热点、焦点话题或新闻材料等内容为主,根据提示要求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