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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二)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二)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95、8890757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23日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072158

速写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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