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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舞蹈专业统考注意事项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2.考生考试舞种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类别一致。与报名确认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


3.作品表演伴奏带要求:请考生自备伴奏带,须同时提供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4.考生应按简章规定的科目要求进行考试,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考试过程中,须听从考评教师的指令,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考生不得暗示或说出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


5.考生必须着练功服参加舞蹈表演考试,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舞蹈素质考试;考试时,听从考场考试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舞蹈表演、舞蹈素质等考试内容,不得要求重试或加试。


6.除与舞蹈考试有关的器具、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7.考生在本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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