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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专业简介 (一)美术学院 1.美术学 2.绘画 3.艺术设计学 4.环境设计 5.数字媒体艺术: 6.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二)文学院 1. 戏剧影视文学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2.广播电视编导 (四)音乐学院 1.音乐学 2.音乐表演 3.舞蹈学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五)工程与设计学院 1.服装与服饰设计 2.视觉传达设计 3. 表演(服装表演)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四、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湖南师范大学。 五、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六、其他 1.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西洋器乐、声乐、键盘、作曲。 2.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的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4.湖南省考生报考湖南师范大学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还须相应专业面试合格。 5..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206(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 122 号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