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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专业简介

(一)美术学院

1.美术学

2.绘画

3.艺术设计学

4.环境设计

5.数字媒体艺术:

6.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二)文学院

1. 戏剧影视文学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2.广播电视编导

(四)音乐学院

1.音乐学

2.音乐表演

3.舞蹈学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五)工程与设计学院

1.服装与服饰设计

2.视觉传达设计

3. 表演(服装表演)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四、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湖南师范大学。


五、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六、其他


1.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西洋器乐、声乐、键盘、作曲。

2.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的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4.湖南省考生报考湖南师范大学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还须相应专业面试合格。

5..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206(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 122 号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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