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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必读!艺术类招生考试全流程,含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作为一名艺考生,除了全面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以外,也应该掌握艺考招生的相关政策。

本期,带来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详解,为22届艺考生和家长介绍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公布、招生录取的流程及规则,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2022年浙江艺考解读(考试篇)




考试由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
 

一、市统考


我省实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类别为: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 202使统 

 

统考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美术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科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130310
动画
本科
1304
美术学类
本科
130401
美术学
本科
130402
绘画
本科
130403
雕塑
本科
130404
摄影
本科
130405
书法学
本科
130406
中国画
本科
130407
实验艺术
本科
130408
跨媒体艺术
本科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本科
130410
漫画
本科
1305
设计学类
本科
130501
艺术设计学
本科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30503
环境设计
本科
130504
产品设计
本科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130506
公共艺术
本科
130507
工艺美术
本科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130509
艺术与科技
本科


 
 
 
 
 
 
 
 
 
 
 
 
 
 
 
 
 
 
 
 
 
 
 
 
 
 
 
 
 
 
 
美术类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本科
130511
新媒体艺术
本科
130512
包装设计
本科
6501
艺术设计类
高职(专科)
650101
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高职(专科)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高职(专科)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05
产品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06
家具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07
皮具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高职(专科)
650109
室内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10
展示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12
公共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13
雕刻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14
包装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15
陶瓷设计与工艺
高职(专科)
650116
刺绣设计与工艺
高职(专科)
650117
玉器设计与工艺
高职(专科)
650118
首饰设计与工艺
高职(专科)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高职(专科)
650120
动漫设计
高职(专科)
650121
游戏设计
高职(专科)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高职(专科)
650123
美容美体艺术
高职(专科)
650124
摄影与摄像艺术
高职(专科)
650125
美术
高职(专科)
650209
服装表演
高职(专科)
650218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高职(专科)
650302
民族美术
高职(专科)
650303
民族服装与服饰
高职(专科)
650304
民族民居装饰
高职(专科)
650305
民族传统技艺
高职(专科)
650306
少数民族古籍修复
高职(专科)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高职(专科)
660207
影视美术
高职(专科)
660208
影视多媒体技术
高职(专科)
660209
影视动画
高职(专科)
660210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高职(专科)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高职(专科)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音乐类
130201
音乐表演
本科
130202
音乐学
本科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130209
流行音乐
本科
130210
音乐治疗
本科
130301
表演
本科
130308
录音艺术
本科
130313
戏剧教育
本科
130509
艺术与科技
本科
6502
表演艺术类
高职(专科)
650201
表演艺术
高职(专科)
650203
歌舞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4
戏曲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5
曲艺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6
音乐剧表演
高职(专科)
650211
现代流行音乐
高职(专科)
650212
作曲技术
高职(专科)
650213
音乐制作
高职(专科)
650214
钢琴伴奏
高职(专科)
650215
钢琴调律
高职(专科)
650219
音乐表演
高职(专科)
650220
音乐传播
高职(专科)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高职(专科)
660211
音像技术
高职(专科)
660212
录音技术与艺术
高职(专科)
 
 
 
 
 
 
 
 
舞蹈类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30204
舞蹈表演
本科
130205
舞蹈学
本科
130206
舞蹈编导
本科
130207
舞蹈教育
本科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130211
流行舞蹈
本科
130301
表演
本科
130313
戏剧教育
本科
6502
表演艺术类
高职(专科)
650201
表演艺术
高职(专科)
650203
歌舞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6
音乐剧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7
舞蹈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8
国际标准舞
高职(专科)
650210
模特与礼仪
高职(专科)
650216
舞蹈编导
高职(专科)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高职(专科)
 
 
 
 
 
 
 
 
 
影视表演类
130201
音乐表演
本科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科
130301
表演
本科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130313
戏剧教育
本科
6502
表演艺术类
高职(专科)
650201
表演艺术
高职(专科)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3
歌舞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4
戏曲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5
曲艺表演
高职(专科)
650206
音乐剧表演
高职(专科)
650219
音乐表演
高职(专科)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高职(专科)
6602
广播影视类
高职(专科)
 
 
 
 
时装表演类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130301
表演
本科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6502
表演艺术类
高职(专科)
650209
服装表演
高职(专科)
650210
模特与礼仪
高职(专科)
650303
民族服装与服饰
高职(专科)
 
 
播音主持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科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6602
广播影视类
高职(专科)
660202
播音与主持
高职(专科)
 
 
 
 
 
编导类
 
 
 
 
 
 
 
编导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科
130302
戏剧学
本科
130303
电影学
本科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130313
戏剧教育
本科
130404
摄影
本科
650217
戏曲导演
高职(专科)
6602
广播影视类
高职(专科)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高职(专科)
660206
影视编导
高职(专科)
 
 
摄制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科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130312
影视技术
本科
130404
摄影
本科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650124
摄影与摄像艺术
高职(专科)
6602
广播影视类
高职(专科)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高职(专科)
660208
影视多媒体技术
高职(专科)
660210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高职(专科)
660211
音像技术
高职(专科)
660212
录音技术与艺术
高职(专科)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高职(专科)
 
特殊专业(全国艺术类 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 系统无省级统考对应 的专业)
1301
艺术学理论类
本科
130101
艺术史论
本科
130102
艺术管理
本科
130308
录音艺术
本科
130405
书法学
本科
130406
中国画
本科

 

各专业考试内容

 美术 


(一)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三门。

(二)专业满分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专业总分=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速写成绩×20%。

(三)考试范围和要求:

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

(1)造型准确;

(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

(3)画面构图完整;

(4)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类工具表现;

(5)4开铅画纸。

2.速写:采用写生、默写、临写图片等形式。要求:

(1)结构、比例、动态准确;

(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

(3)画面构图合理;

(4)绘画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

(5)8开铅画纸。

3.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

(1)造型准确;

(2)色彩关系准确;

(3)空间关系准确;

(4)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5)4开铅画纸。





 播音主持 


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表达;命题即兴评述。




 编导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含艺术文史哲基础知识、故事写作等)。




 摄制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含艺术文史理基础知识、命题创意策划文案写作等)。




 影视表演 


面试:朗诵自备材料(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独白等);声乐演唱;形体表演;命题小品表演。




 时装表演 


(一)考试内容

1.形体测量(30%);

2.形体观察(30%);

3.台步展示(30%);

4.才艺表演(10%)。

专业满分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

(二)考试要求

1.台步展示环节,考生须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2.才艺表演环节,考生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和音乐U盘(限MP3格式)。

3.形体观察、台步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舞蹈 


(一)考试科目:舞蹈表演、舞蹈素质两门。

(二)专业满分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专业总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素质成绩×50%。

(三)考试要求

1. 舞蹈表演:自备舞蹈作品一个。

2. 舞蹈素质:横叉、竖叉、原地跳、腰。

注:

①服装要求:考生参加舞蹈表演考试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舞蹈素质考试必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服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化浓妆。

②作品表演请自备伴奏带,须同时提供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③选择舞种为国际标准舞的考生可自带舞伴。

④评委有权在考试中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





 音乐 


(一)考试科目: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

(二)专业满分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专业总分=视唱听音成绩×30%+声乐成绩×35%+器乐成绩×35%。

(三)考试要求

1.视唱听音: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考生只许唱一遍。

(2)模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老师弹奏不超过三遍。

2.声乐: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开考前,考生将以组为单位进行钢琴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补。钢琴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选择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备正确、清晰的“五线谱”钢琴伴奏谱一份(A4纸大小,最好塑封)。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3.器乐: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二、校考

我省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我省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我省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 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1、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我 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我院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2、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实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要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使用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确有必要为我省考生单独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可提出申请,经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与我院确定的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3、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 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 4 倍。

全国 30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院校名称
院校隶属及属性
艺术类别
院校所在地
中央戏剧学院
教育部
综合
北京
中央美术学院
教育部
美术
北京
中央音乐学院
教育部、211 工程
音乐
北京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音乐
北京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传媒
北京
北京舞蹈学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舞蹈
北京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综合
北京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音乐
天津
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美术
天津
鲁迅美术学院
辽宁省教育厅
美术
辽宁·沈阳
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省教育厅
综合
吉林·长春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美术
陕西·西安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音乐
上海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综合
上海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省教育厅
综合
江苏·南京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美术
浙江·杭州
景德镇陶瓷大学
江西省教育厅
美术
江西·景德镇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省教育厅
综合
山东·济南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省教育厅
美术
山东·济南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省教育厅
美术
湖北·武汉
武汉音乐学院
湖北省教育厅
音乐
湖北·武汉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美术
广东·广州
星海音乐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音乐
广东·广州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综合
广西·南宁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美术
重庆


云南艺术学院
云南省教育厅
综合
云南·昆明
西安音乐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
音乐
陕西·西安
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综合
新疆·乌鲁木齐
解放军艺术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综合
北京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省教育厅
音乐
四川·成都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院校
院校名称
院校隶属及属性
艺术类别
院校所在地
 
清华大学
教育部、211 工程、985
工程
 
工科(美术)
 
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
教育部、211 工程
艺术(传媒)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11 工程
 
民族(综合)
 
北京
东华大学
教育部、211 工程
综合(美术)
上海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工科(美术)
北京
江南大学
教育部、211 工程
综合
江苏·无锡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工科(美术)
天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艺术(综合)
上海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工科(美术)
北京
苏州大学
江苏省教育厅、211 工程
综合
江苏·苏州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艺术(传媒)
浙江·杭州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省教育厅
工科(美术)
浙江·杭州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艺术(音乐)
浙江·杭州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11 工程
 
综合
 
内蒙古·呼和浩特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湖北省教育厅
农业(美术)
湖北·武汉


三、文化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 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 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 分。

四、艺术类考生成绩构成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 750 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五、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具体实施办法依据教育考试院发布。
 

(一)录取批次

录取分两批进行。
艺术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
统考本专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二)志愿设置

1、艺术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 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第二批为专业平行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 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三)志愿填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按我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四)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以上信息为教育考试院综合仅供参考,具体以浙江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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