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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 2021 年本科招生考试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按照上级对于防疫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校人才选拔特点,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布《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021 年)》(部分):


1.音乐学专业各招考方向,于2021年1月进行线上考试,2月10日前公布结果。线上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高考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照线上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于2021年1月进行线上初试,2月10日前公布结果。复试考试方式和内容待定。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根据上级要求随时做出调整。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凡考生报考方向涉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我校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考生须获得省(市、自治区)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中国音乐学院 2021 年校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本公告公示以后,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它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021 年)》(部分)

  《中国音乐学院 2021 年校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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