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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音乐类统考大纲音乐类 一、考试性质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奏)能力、识谱能力、听觉分析能力与音乐基础知识,选拔具备学习音乐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学生。 二、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音乐类专业考试按照专业方向分以下两类: (一)音乐学专业 (二)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方向 2.钢琴、器乐方向 三、考核目标、内容、形式及要求(一)声乐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与形式 (1)音乐学专业考生自选曲目1首,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选曲目2首(通俗演唱现场抽唱1首),作品内容积极健康; (2)现场演唱。 3.考试要求 (1) 自选曲目若为中外歌剧、清唱剧、音乐剧选段,则须按原调演唱,否则将予扣分; (2)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予扣分; (3)考点统一提供钢琴伴奏(乐谱自备)、通俗演唱音响设备(伴奏音乐自备)。 (二)钢琴、器乐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钢琴、器乐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与形式 (1) 音乐学专业考生自选曲目1首(乐曲或练习曲),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选曲目2首(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 (2)现场演奏。 3.考试要求 (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否则将予扣分; (2)作品中的反复段落不需反复; (3)考生须背谱演奏,不使用伴奏,否则将予扣分; (4)考点统一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三)视唱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中的音高感、节奏感、乐感等音乐素养。 2.考试内容 (1) 五线谱视唱(50%) 谱号为高音谱号; 拍子为拍 调式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唱法为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2. 简谱视唱(50%) 拍子为拍, 调式为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唱法为首调唱名法; 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3.考试形式 现场视谱即唱五线谱和简谱各1条。 4.考试要求 (1) 视唱不可延时过多,不可中断两次以上; (2)考生可自行定调视唱。 (四)练耳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和记忆能力。 2.考试内容 (1)音组:包括多音组的音高判断; (2)音程:包含音程宽窄、性质及协和性判断; (3)和弦:包括原位三和弦、转位三和弦、原位七和弦; (4)节奏: (5)旋律: 3.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2)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五)乐理与音乐常识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 2.考试内容 (1)音乐常识(约30%) 主要考查与作家、作品、创作等相关的音乐常识。 (2) 基本乐理(约70%) 声音的基本属性; 记谱法:主要考查常用谱表、音符休止符、音名组别等; 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主要考查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表情术语、省略记号、装饰音等; 节奏节拍:主要考查节奏节拍相关概念、拍子类型、常用节奏型、音值组合法等; 音程与和弦:主要考查音程中自然音程、变化音程、音程协和性的识别,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 旋律调式分析:主要考查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的识别。 3.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2)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 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4.主要参考书目 (1)中学音乐教材; (2)李重光编著:《音乐理论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