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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录取原则

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联考专业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

浙江

不分文理

小提琴4人,中提琴1人,单簧管1人,圆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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