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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

天津音乐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
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
行,按照教育部 2020 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和天津市委、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部署要求,经学院招
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教育部和
天津市教育两委、市招生考试院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和组
织学院的本科招生及疫情防控工作。 
2. 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 
做好全院本科招生及疫情防控的组织、监督、保障以及部门间的联络
沟通工作。
3. 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做好本
系招生及疫情防控的组织、监督和保障工作。
二、时间安排
1. 4 月 1 日-30 日,以视频形式进行初选专业的考生,按学院规
定的时间下载准考证、上传承诺书及考试视频;学院完成专业初选阶
段的招生考试工作。
2. 5 月上旬,学院官网统一公布通过视频初选、进入现场考试
的考生名单。
3. 文化课高考结束后 10 天之内,完成现场专业考试的组织、合
格名单发布以及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成绩的报送等工作。
三、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专业考试方式
整体上采取视频初选和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少数专业及招考
方向结合专业特点做适当调整:
1. 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专业,
直接通过视频考试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
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为初
选依据,结合专业位次、比例确定高考后现场考试名单。
3. 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
学、表演各专业,采取视频初选、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专业,以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视频要求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视频初选考试的考生,须根据学院
规定格式和专业要求的内容上传视频资料,对提供视频的真实性负责
并签订承诺书。学院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高考后现场考试、新生入
学后组织严格的身份验证、专业核查,对造假者做出取消考试成绩、
取消入学资格等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考试内容
根据音乐、舞蹈、戏剧影视各专业的特点,视频初选和高考后现
场考试环节,均在原来公布的考试内容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压缩,以
专业核心能力的考核为选拔主要指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天津音乐
学院官网发布的《天津音乐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
五、疫情防控
为保障疫情防控安全,学院将结合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和报名情况,
对参加高考后现场考试的考生人数进行限制,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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