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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 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和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 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艺术学院以传承、传播中华 优秀传统艺术为宗旨,招收具有一定美术、书法和音乐基础 的中国本科生。 一、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科类 招生地区 绘画 22人 北京 河北 山东 内蒙古 河南 黑龙江 山西 陕西 5 4 3 2 2 2 2 2 书法学 11人 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山西 辽宁、湖南、江苏、浙江 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声乐 器乐 北京、河北、山东、湖南、山西 备注:打击乐、笙、笛子、二胡、扬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文件 中的报名条件。 2.色觉异常者(色盲、色弱)不得报绘画和书法学专业。 三、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 : 登录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zsb.blcu.edu.cn),进入“网上报名—艺术类”, 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 1月22日。 3.网上缴费: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须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报考书法学专业考生应缴 纳美术类校考费用160元/专业/人;报考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考生应缴纳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人、复 试考试费80元/人、三试考试费80元/人。 4.打印准考证:考生完成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打印《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5.注意事项:1未按要求报名、缴费等影响考试和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缴费后,无论考试与否, 所交费用恕不退还;3所有专业考试均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专业考试 (一)考生须知 1.绘画专业招生不组织校考,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统考成绩录取。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2.报考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的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语言大学艺 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报考书法学 专业的考生,考试所用纸张由学校统一提供,考生所用书法学用具等由考生自备。报考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的考生,所用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报考声乐类的考生 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自愿选择使用学校提供的钢琴伴奏。 4.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校考各阶段的确认和缴费。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课成绩和校考合 格名单。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信息,恕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安排 1. 书法学 1专业考试
2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取考生复试三科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其中,临摹(一)、临摹(二)和创作三科满分均为100分。 2. 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1专业考试 考试分声乐和器乐两类,安排如下: 类别 考试 时间 地点 内容 要求 声乐类 初试 2月16日 北京语言 大学校内 中国声乐作品一首 复试手续 2 月 17 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 缴费、确认。 复试 2 月 18 日 北京语言 大学校内 1.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一首;2.中国声乐 作品一首;3.其中一 首可重复初试 自带钢琴伴奏或选择学校提 三试手续 2月19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 缴费、确认。 三试 2月20日 北京语言 大学校内 视唱练耳、乐理考试 口试+笔试 器乐类 初试 2月16日 北京语言 大学校内 曲目两首(传统作品与现代作品各一首) 不可带伴奏 复试手续 2月17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 缴费、确认。 复试 2月18日 北京语言 大学校内 曲目两首(其中一首 可重复初试)、视奏、 面试 不可带伴奏 三试手续 2月19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 缴费、确认。 三试 2月20日 北京语言 大学校内 视唱练耳、乐理考试 口试+笔试 2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为考生初试、复试和三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50分。其中,初试满分为200分、复试满分为400分、三试满分为150分(乐理60分、练耳60分、视唱30分)。 五、录取规则 1.绘画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 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 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比 例分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
2.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1)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书法学、音乐学声乐类、音乐学器乐类分开全国排名,以不超过各专业 类别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校考合格名单,根据校考合格名单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投档录取时,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进行分省排名,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 分顺序择优录取。比例分计算公式为: 1书法学专业比例分满分为100分。
比例分 = 文化课成绩 × 50% + 专业课成绩 × 50% 3.投档录取时,若某省份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实际情 况调整招生计划。同省同专业考生在分数相同、招生计划不足的情况下:1报考书法学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创作、临摹(一)、临摹(二)。2报考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考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 下简称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生源地同科类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 (按满分150分计算)。 5.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浙江省录取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投档规则的,原则上按照省级招生 考试机构规则执行。 六、学制学费 1.绘画、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学制 均为四年(全日制本科生)。 2.绘画学费为10000元/人/年、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学费为8000元/人/年。 3.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确定。 七、违规处理 1.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 认定违规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并构成犯 罪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报送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机构。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新生体检和 专业复测,对体检不合格或专业复测水平达不到培养要求者, 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中一经查实有替考、舞弊等违规者, 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办公室:010-82303943 艺术学院:010-82303219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82303020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blcu.edu.cn 艺术学院网址:http://ysh.blcu.edu.cn 九、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简章所未尽事宜, 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