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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0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综合实力已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2020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浙江

江苏

湖南

安徽

湖北

江西

合计

音乐学(师范)

43

17

5

5

10

10

90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本科线)。


四、录取原则

宁波大学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其中,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宁波大学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的招生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音乐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音乐学院微信:宁大音乐青年(nbumusic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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