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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专业

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介绍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前身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 成立于1999年。适应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扎实推进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试点和推广工作,2011年9月经中国共产党中央音乐学院委员会批准,在音乐教育系的基础上增强教学的自主性,正式成立了中央音乐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有志于改革国民音乐教育的专业人才,以满足中国新世纪学校音乐教育的需要,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做出贡献。


  主干课程  

音乐教育专业的主要课程有基于科达伊体系的歌唱教程,包括视唱练耳、合唱构建(重唱-合唱方法训练、合唱指挥训练、合唱文献阅读等);基于奥尔夫-达尔克罗兹体系的音乐与动作课;三位一体的教材研读-教学法-教学实习课(强调实用性,实践性,采用直接与教学实验点挂钩的开放性直观教学方式);作曲基础技术理论与实践课(强调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综合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为一体的作曲基础技术理论课,并与键盘和声即兴、小型乐队编创等实践课相结合)、中西方音乐教育发展史、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等。


共同必修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概论、外国民族音乐、钢琴等。新开设的诸课程,采用国际先进的科学音乐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进行筛选和检验,以此逐步创建音乐教育专业的标准教材。

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介绍  

音乐教育系以培养高水平的音乐教育人才为目的。设有四年制本科,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各类进修、专升本和定向委培大专班等多层次教育。面向全国招生(包括港、澳、台地区),同时也接受外国留学生入校学习。建系以来,坚持与世界各地的交流,每年有来自德国、美国、匈牙利、比利时、丹麦的音乐教育家、演奏家和指挥家来系讲课,使音乐教育系的教学思路更加开阔,教学手段更加先进,教材建设更具国际化。

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介绍  

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为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为办学特色,以“三基教育”(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课程依托。使学生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为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音乐教学能力和音乐实践能力,能够在高、中等普通学校以及幼儿教育及社会音乐文化教育中从事教学工作。


  主干课程  

专业课程:心理学、教育学、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自弹自唱、中小学音乐教育。   

专业基础课程:教材教法、教学见习与实习、钢琴、手风琴、声乐、合唱指挥、作曲与编曲、即兴伴奏、键盘合奏。   

专业基础课程:视唱练耳、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音乐名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   

公共基础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邓小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文学、形势与政策、体育、英语。


  考试内容  

(1)初试: 

考生可从以下两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①钢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任选一首,乐曲一首;声乐:自选歌曲一首。11 / 16

 ②声乐:自选歌曲两首(须有一首中国作品);钢琴: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任选一首。

(2)复试:

 ①弹奏四个八度的音阶与琶音。(三升三降调号内,自然大调、和声小调,任抽一条);

 ②二声部弹唱: 弹奏一个声部, 同时演唱另一个声部。(唱名法不限,任抽一条);

 ③乐理、听写、视唱。

(3)备注:要求背谱演唱(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奏)作品的部分或全部。


  主干课程  

音乐教育系现有学科研究方向: 音乐审美心理学、音乐教育史、音乐教育综合教学法、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课程与教学研究、音乐教育与管理、即兴伴奏与键盘和声等。

音乐教育系本科课程设置:

·专业课 :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法、音乐教育学导论、音乐教育史、教材教法与教案写作、教学实习

·专业基础课 :视唱练耳、乐理、和声、复调、曲式、音乐风格与体裁、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节奏与打击乐、形体与舞蹈、语言正音、钢琴、声乐

·基础理论课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

·指定选修课 :音乐教育电化技术、乐队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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