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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 使用校考成绩专业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使用统考成绩专业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手风琴)、艺术与科技: 综合分=高考总分×50%+统考专业分×7.5×50% 舞蹈编导、表演: 综合分=高考总分×40%+统考专业分×7.5×60%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 综合分=高考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