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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2020四川音乐学院省外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 1939 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锦江和新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 1200 余亩,设有 29 个教学部门、10 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学教育,在校生规模 16000 余人,是全国 11 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 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学校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为主体,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等学科综合协调发展,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布局持续优化。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键盘乐器、绘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学、舞蹈学、绘画、产品设计。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为:录音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学校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 年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352 人,其中:二级教授 13 人,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2 人,部优专家 1 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3 人,四

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5 人,四川省教学名师 3 人。学校还有多个由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均有着极大地影响力。

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 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 项,发明专利 31 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 470 项、国内奖项 1500 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

85 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 9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29 项。出版各类著


作 167 部,发表学术论文 1500 多篇。学校拥有“中国——中东欧青年艺术人才培训与实践中心”、“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音乐研究中心”、“四川音乐艺术普及基地”等一批省级重点学术研究平台,与国外学术机构建设有“中美视觉艺术表演中心”、“法国格拉姆电子音乐创研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负责“中国音乐剧协会理论专业委员会”、“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学报《音乐探索》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重视国际学术和人文交流,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举办各级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涉外活动。学校与 10 多个国家的 40 余所海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选

送学生 300 余人次赴海外研修学习和攻读学位,每年有超过 200 名在校本科生

参加各类海外交流项目。学校从 2003 年开始招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学校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大力开展校地合作,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发展,与多个城市、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联合全国十所专业音乐学院成立“中国专业音乐学院原创音乐发展联盟”,  推进中国原创音乐发展。学校与成都市共建的“成都城市音乐厅”已正式投入  使用,成为学校与地方文化艺术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学校艺术实践提供了高水平展演场地,也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打造“音乐之都”和“西部文创中心”。经过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

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王心源,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谭维维、何洁、王铮亮、魏晨等一批流行音乐歌手,活跃在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定位, 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追赶跨  越、开放合作”五大战略和“创新驱动、人才强基、学科攀升、教学提升、科研提升、外向拓展、基建提升、党建引领”八大工程,努力把川音建成优势突  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高等艺术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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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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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艺术学:美术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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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术学:设计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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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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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

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动画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纪委办(监察处)监督下根据拟定的 2020 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四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准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报名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需通过手机微信程序进行报名,全流程包括: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及个人照片、选择报考专业并缴纳考试费用、预约面试时间(四川·成都考点部分专业)、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几     个阶段(分初、复试的专业在复试名单公布后还需进行复试确认、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四川音乐学院校考”,请用手机微信程序扫描下  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或搜索公众号名称添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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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校考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如对


报名流程不清楚,可参阅公众号下方“信息公告”菜单栏中的相关说明。

1. 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大提琴(民乐)、打击乐、古典萨克斯管、古典吉他、声乐(美声唱法)、声乐(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管乐与乐队训练、音舞、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现代音乐制作、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院就读)、舞蹈编导、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现代流行舞)各专业:

(1) 初试

微信报名、缴费时间:2020 年 1 月 5 日 10:00 至 1 月 18 日 17:00

预约初试面试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10: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 年 2 月 10 日 10:00 至初试结束

初试考试时间:2020 年 2 月 12 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 注意: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两首不同的歌曲(2 月 9 日 10:00 前可调整修改),初试时考生从填报的两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2) 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程序完成复试确认、缴费、打印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时办理复试手续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进入复试。

考生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20 年 2 月 23 日

缴纳复试费时间:公布复试名单起至 24 日 17:00 止

预约复试面试时间:2020 年 2 月 25 日 12: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 12:00 至复试结束


复试考试时间:2020 年 2 月 29 日开考(2 月 29 日至 3 月 1 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3 月 2 日开始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注意: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的考生在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后须按要求填报四首不同的歌曲(2 月 25 日 12:00 前可调整修改),复试时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报考音乐表演(民乐)各招考方向的考生在办理复试缴费后须在四川音乐学院校考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择填报复试曲目(2 月 25 日 12:00 前可调整修改)。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专业的考生在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后须按要求填报两首不同的流行歌曲(2 月 25 日 12:00 前可调整修改),复试时考生从填报的两首流行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

挥)、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录音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各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微信报名、缴费时间:

湖南、湖北、重庆考点:2020 年 1 月 5 日 10:00 至 11 日 17:00

山东、广东、四川考点:2020 年 1 月 5 日 10:00 至 18 日 17:00

专业考试时间:

(1)四川·成都考点: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各专业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 10:00

起打印准考证,2020 年 2 月 6 日进行专业考试。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预约面试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 10:00-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 年 2 月 12 日 10:00 至考试结束。

③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考试(具体考试


时间见本人准考证),2020 年 2 月 27 日 10:00 起自助打印准考证。

④摄影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预约《现场静物拍摄》科目考试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10:00-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 10:00 至考试结束。

⑤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录音艺术各专业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开考(2

月 29 日至 3 月 1 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3 月 2 日开始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部分专业(招考方向)预约面试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10:00-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 10:00 至考试结束。报考音乐学(管乐修造) 专业的考生在网上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注明本人器乐演奏所使用的乐器。

(2)非四川考点:

各考点在开考前一天开放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下文安排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生源地(高考所在地) 、证件号码、考生姓名、考生手机为关键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微信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 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三个专业(招考方向)。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缴费后一律不予退还。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 因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民族乐器研制)三个招考方向的笔试科目考试同时进行,故上述三个招考方向相互不能兼报。

(4)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我院校考专业属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的,同时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


外考生,其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我院校考专业的,须按生源所在地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5) 今年我院四川·成都考点部分专业将开通考试时间预约功能,请各位考生务必在功能开放时间段内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考试时间,确定考试时间后一律不得再更改,没有成功预约考试时间的考生将由系统随机安排。

(6) 凡我院设有相关专业招生考点的省份,该省考生只能在当地考点参 加专业考试。

(7) 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要求,我院校外山东、广东考点不接受非本省考生报考,湖南、湖北、重庆考点可接受非本省考生报考。

(8) 各类专业考点招生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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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点

(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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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点(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省份 

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 

考试日期 

教学单位、招考方向 

四川

报名结束后见“四川音乐学院校考”微信公告及准考证 

1 月 5 日 10:00

至 18 日 17:00 

2 月 29 日开考 

演艺学院:摄影 

传媒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

 

F 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省份 

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 

考试 

日期 

教学单位、招考方向 

重庆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 887 号) 

 

1 月5 日10:00 至11 日17:00 

1 月 16 日 

 

 

 

美术学院: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 

数字艺术系:动画

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 54 号)

1 月 17 日

四川

报名结束后见“四川音乐学院校考” 微信公告及准考证 

 

 

1 月5 日10:00 至18 日17:00 

2 月 6 日

山东

山东省济南市招办指定地点

(见网上报名系统及准考证) 

2 月 8 日

广东

广州市美术中学

(广州市东风东路 580 号) 


2 月 9 日


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范围及分值比例: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分初、复试)

1. 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院就读)

▲专业初试

①钢琴演奏 50 分(自选练习曲一首);②声乐演唱 50 分[自选歌曲一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院就读)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

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钢琴演奏 150 分(乐曲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任选一首);③声乐演唱 150 分[自选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初试曲目可作为其中一首复试曲目)]。

注:

声乐演唱考生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演唱,如提供的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背谱演唱。

‚钢琴演奏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ƒ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唱)或抽考作品片段, 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钢琴演奏 50 分+声乐演唱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钢琴演奏 150 分+

声乐演唱 150 分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院就读)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2. 音乐表演(管乐与乐队训练)

▲专业初试

器乐演奏 100 分[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中号、大号):自选练习曲一首,音阶、琶音(调号范围在三个升降号以内,至少一个八度); 或打击乐:小军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管乐与乐队训练)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


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300 分[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中号、大号):乐曲一首 ;或打击乐:从马林巴 、定音鼓 、爵士鼓中任选一种乐器演奏乐曲一首];③管乐指挥 100 分[指挥交响管乐作品片段(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U 盘)]。

注:

器乐演奏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4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7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对背谱不作硬性规定,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管乐指挥自选管乐作品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进入考场时提供A3 纸打印的自选管乐作品乐谱一式 10 份,乐谱上严禁作任何形式的标记,严禁出现任何考生个人信息;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300 分+管乐指挥 1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管乐与乐队训练)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3. 音乐表演(音舞)

▲专业初试

①基本功 50 分(柔韧度-腰、腿、胯、肩,自选技巧三至五个);②剧目

表演 50 分(自选舞蹈片段,考试限时 3 分钟内)。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音舞)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

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舞蹈综合素质 300 分[专业素质(抱腿加控制),

技巧组合,剧目表演(自选舞蹈片段)];③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 100 分[钢琴: 自选钢琴曲一首;或声乐:自选歌曲一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注:

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确定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选考科目,一旦确定选考科目后一律不得再进行更改。

ƒ声乐演唱考生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演唱,如提供的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背谱演唱。

④钢琴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⑤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唱)或抽考作品片段, 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本功 50 分+剧目表演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舞蹈综合素质 300 分+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

1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音舞)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4. 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

▲专业初试

钢琴演奏 100 分[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

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以上程度)]。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

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钢琴演奏 400 分[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以上程度),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但贝多芬的最后五首奏鸣曲除外),乐曲一首(可在中国乐曲、外国乐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浪漫派及之后的奏鸣曲之快板乐章中任选一首)]。

注:钢琴演奏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8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13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钢琴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钢琴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5. 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

▲专业初试

声乐演唱 100 分[准备两首歌曲(考生从网上填报的两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两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声乐演唱 400 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网上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初试曲目可作为复试曲目填报。四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注:

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声乐演唱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唱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唱。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声乐演唱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声乐演唱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

于 240 分。

6. 音乐表演[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箜篌、竹笛、笙、唢呐、大提琴)]

▲专业初试

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箜篌、竹笛、笙、唢呐)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快速技巧展示(1 分钟内,可从乐曲、练习曲中选取技巧片段),自选乐曲一首(乐曲演奏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可自行节选删减; 技巧片段不得在自选乐曲中选取)]。

民乐(大提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练习曲一首和中国乐曲一首(两

首作品演奏时间不超过 6 分钟)]。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箜篌、竹笛、笙、唢呐、大提琴)]各种乐器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

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箜篌、竹笛、笙、唢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演奏两首乐曲[在A、B 两组规定乐曲中各选一首(规定乐曲见附件 1),若考生初试乐曲已是规定曲目之一,初试乐曲可作为其中一首复试乐曲;两首乐曲演奏时间不超过 8


分钟,可自行节选删减,但需保证乐曲完整性,不得删减技术性片段]】。

民乐(大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演奏一首乐曲(在规定乐曲中任选一首,规定乐曲见附件 1;演奏时间不超过 8 分钟,可自行节选删减,但需保证乐曲完整性,不得删减技术性片段)]。

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箜篌、竹笛、笙、唢呐、大提琴)]各种乐器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7. 音乐表演[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专业初试

西洋弦乐(小提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三个八度单音音阶、七组琶音(一弓上行、一弓下行),双音音阶任选三、六、八度其中一条

(不低于一弓四个音演奏);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西洋弦乐(中提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三个八度单音音阶、七组琶音(一弓上行、一弓下行),双音音阶任选三、六、八度其中一条

(以一弓两个音或四个音演奏);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西洋弦乐(大提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四个八度单音音阶、两组及以上琶音(单音阶不低于一弓八个音,琶音不低于一弓三个音演奏), 双音音阶任选三、六、八度其中一条(不低于一弓两个音演奏);自选中级以上难度练习曲一首;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西洋弦乐(低音提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单音阶以一弓四个音和一弓八个音连弓演奏,琶音连弓演奏);自选赫拉伯 86 首或以上难度练习曲一首(如赫拉伯、斯托尔奇、希曼德尔等);自选


中型乐曲一首]。

西洋弦乐(竖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的音阶、琶音各一首(四个八度);自选中级以上难度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各种乐器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西洋弦乐(小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标准协奏曲第一乐章(包括华彩),或二、三乐章]。

西洋弦乐(中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标准协奏曲第一乐章(包括华彩),或二、三乐章]。

西洋弦乐(大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标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慢板乐章除外,包括华彩)或第二、三乐章,或标准奏鸣曲的快、慢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奏鸣曲除外)]。

西洋弦乐(低音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标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奏鸣曲的快、慢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奏鸣曲除外)]。

西洋弦乐(竖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奏鸣曲的快、慢两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西洋弦乐各乐器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

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6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西洋弦乐(小提琴、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各种乐器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

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8. 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

▲专业初试

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的音阶、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最少两个八度);自选中级或以上难度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西洋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任意调性的音阶、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最少两个八度);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西洋管乐(木笛)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至少两个升降记号及以上);自选中级练习曲一首(须用中音木笛演奏);自选中型乐曲一首(须用高音木笛演奏)]。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各种乐器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

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奏鸣曲的快、慢两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西洋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

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代表性奏鸣曲, 或大型乐曲一首]。

西洋管乐(木笛)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协奏曲的快、慢两个乐章,或奏鸣曲的快、慢两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须用中音木笛演奏)]。

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西洋管乐各乐器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


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6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

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对背谱不作硬性要求,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各种乐器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9. 音乐表演(打击乐)

▲专业初试

器乐演奏 100 分[小军鼓:练习曲一首(可看谱演奏);从马林巴、大鼓/ 排鼓、定音鼓、爵士鼓中任选一样乐器演奏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打击乐)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

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小军鼓:乐曲一首(可看谱演奏);从马林巴、大鼓/排鼓、定音鼓、爵士鼓中任选一样乐器演奏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7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

不超过10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 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


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打击乐)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0. 音乐表演(古典萨克斯管)

▲专业初试

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音阶一条(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至少三个升降记号及以上);从Ferling《48 Etudes》和 Marcel Mule《Eighteen Exercises or Studies》练习曲集中各选练习曲一条]。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古典萨克斯管)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

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两首不同作曲家的作品)。

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7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

不超过10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 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古典萨克斯管)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1. 音乐表演(古典吉他)

▲专业初试

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两首维拉·罗伯斯练习曲)。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古典吉他)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

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两首不同音乐时期的乐曲)。

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7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

不超过 7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 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古典吉他)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2. 音乐表演[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原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专业初试

音乐表演(手风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原双排键电子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 299 及以上程度),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音乐表演(电子钢琴)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练习曲一首(相当于 299

及以上程度),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原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音乐表演(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

[自选乐曲两首(中、外作品均可,其中一首为手风琴原创作品,复调作品可


作自选乐曲)]。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原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自选流行乐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复调作品可替代管弦乐作品)。考生也可用钢琴或单排键电子琴参加考试,初试曲目与电子管风琴曲目要求相同,复试曲目自选两首不同风格乐曲(中、外作品均可,复调作品可代替其中一首乐曲)]。

音乐表演(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分[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中、外作品均可,复调作品可作自选乐曲)]。注: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各乐器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复试考

试时长不超过 7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电子管风琴专业考场只提供雅马哈 02C 电子管风琴和吟飞 1000E 电子管风琴,使用其他品牌、型号的电子管风琴考生乐器自备。电子钢琴专业考生可用电子钢琴或钢琴参加考试。各乐器复试乐曲可与初试乐曲相同。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原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

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3. 音乐表演(音乐剧)

▲专业初试

①声乐演唱 50 分[自选歌曲一首(风格不限)];②舞蹈 50 分[自备舞蹈作品(风格不限),基本功组合(两分钟以内,组合动作的编排须含柔韧、弹跳、控制三类动作的展示,无需音乐伴奏)]。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音乐剧)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


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声乐演唱 300 分[自选音乐剧唱段中、外各

一首(外国音乐剧唱段须原文演唱。为方便考生选取外国音乐剧唱段,附件   2

提供有参考曲目可供考生选择)];③台词 100 分[限经典话剧独白(中、外均可),四分钟以内,考生须脱稿]。

注:

声乐演唱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6 分钟。声乐演唱考生可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 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如需钢琴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背谱演唱。

‚自备舞蹈作品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考生需自备考试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ƒ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④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声乐演唱 50 分+舞蹈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声乐演唱 300 分+台词 1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音乐剧)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4. 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

▲专业初试

声乐演唱 100 分(自选流行歌曲一首)。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省外招生


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声乐演唱 400 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考生从网上填报的两首流行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初试曲目可作为复试曲目填报。两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注:声乐演唱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唱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唱,风格不限。声乐演唱考生可自备考试用移动 U 盘(以 Mp3 的格式储存于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也可自弹自唱(弹唱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声乐演唱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声乐演唱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重磅消息!

为广泛宣传我校对“流行演唱尖子生”的招生政策,吸引优秀艺术生报考  我校,大大提高生源质量,促进拔尖流行音乐人才培养,四川音乐学院已制定了本科“流行演唱尖子生”招生选拨方案,决定从 2020  年省外本科招生开始试行(见附件 3)。

15. 音乐表演[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

▲专业初试

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比波普(BEBOP)风格爵士标准曲一首(曲目参考

《The real book》曲集)]。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

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爵士标准曲一首(风格不限,曲目参考《The real book》曲集,可重复初试曲目);布鲁斯风格曲目一首

(须含有即兴段落)]。

注: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4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6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生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以 Mp3 的格式储存于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奏。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6.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制作)

▲专业初试

流行弹唱 100 分[自行改编的流行歌曲一首(自弹自唱;要求作品必须包

含不少于 4 小节的前奏,完整的主歌与副歌段落)]。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制作)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

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流行弹唱 400 分[流行歌曲一首(自弹自唱;

翻唱、改编或原创均可;要求作品必须包含不少于 4 小节的前奏,完整的主歌

与副歌段落以及不少于 8 小节由器乐演奏的旋律性间奏)]。

注:流行弹唱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弹唱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唱。考生弹唱所使用的乐器,可选择常规流行音乐伴奏乐器以及具有演奏和声功能或旋律的电子乐器,如钢琴、键盘合成器、吉他、电子合成器、电子打击垫、手动触发式电子控制器等(钢琴由考场准备,其他乐器考生自备;使用包括键盘合成器在内的电子类乐器者,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任何类型的自动伴奏及演奏功能)。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流行弹唱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流行弹唱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制作)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17. 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

▲专业初试

流行器乐(架子鼓)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自选架子鼓乐曲一首)。

流行器乐(流行键盘)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音阶、琶音(现场抽取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调或和声小调),自选乐曲一首]。

流行器乐(流行萨克斯)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音阶、琶音(现场抽取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调或和声小调),自选乐曲一首]。

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专业:器乐演奏 100 分[音阶、和弦琶音(现场抽取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调或和声小调,演奏两个八度以上), 自选乐曲一首]。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流行器乐(架子鼓)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小军鼓中等难度以上乐曲一首,自选架子鼓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有一定难度的乐段)]。

流行器乐(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分[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流行风格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有一定难度的乐段)]。流行器乐(流行萨克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有一定难度的乐段)]。

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

②器乐演奏 400 分[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有一定难度的乐段)]。

注: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5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生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以 Mp3 的格式储存于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奏。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器乐演奏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器乐演奏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

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240 分。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18.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200 分[声乐:自选

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 200 分[参考书目: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19. 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60 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120 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

乐常识  220 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

院出版社 2006 年 6 月第 1 版)]。

20. 音乐学(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40 分;②钢琴调律基础理

论 200 分[参考书目:《钢琴调律原理与应用》(陈重生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③面试 140 分[“拍音”听辨测试 60 分(在小字组c 至小字三组c 范围内进行“拍音”听辨);身体条件测试 20 分(包括用握力器对考生右手握力进行测试和考生左手在钢琴上将一个八度的起止两个音同时快速弹奏的情况); 动手能力测试 60 分(包括常规基本工具使用和对钢琴零部件进行辨认)];④

器乐演奏 20 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单排键电子琴等键盘乐器,以及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曲目一首]。

21. 音乐学(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40 分;②提琴制作基础理

论 200 分[参考书目:《提琴的制作与修复》,陈元兴编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③基本工具操作 80 分(在规定时间内准确选择工具并正确使用);④器乐演奏

80 分[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均可)自选任意调性两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自选乐曲一首]。

22. 音乐学(管乐修造)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器乐演奏 200分[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均可)自选任意调性两个八度半音阶,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③动手能力测试 100 分(考场内提供考生本人演奏所使用的同种类存在常见问题的乐器,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现该乐器的具体问题并动手解决,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注明本人器乐演奏所使用的乐器)。

23. 音乐学(民族乐器研制)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40 分;②乐器与音乐

声学基础 160 分[参考书目:《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 年;考试范围第六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


一章)];③器乐演奏 200 分[演奏(二胡、阮、竹笛均可)自选两首不同风格

的乐曲]。

2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A)300 分;②和声知识 60 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 40 分[演

奏车尔尼 299 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

(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80 分;②和声知识 60 分

(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 60 分[演奏自选器乐作

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  100 分(根

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 100 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26. 录音艺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20 分;②器乐演奏 80 分[演奏自选

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和声知识   100

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歌曲创作 100 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27. 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80 分;②和

声知识 60 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 60 分[演

奏车尔尼 299 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 200 分[乐队指挥:指挥交响乐一个乐章或完整的管弦乐作品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作品两首(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 U 盘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音乐类不分初、复试的专业(考试类型 18-27):总分满分为 400 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视唱练耳专业视唱练耳(A)主科考试范围[注:其中视唱占 40%(120 分)、练耳占 60%(180 分);视唱练耳主科成绩须达 240 分(满分为 300 分)]

(1) 视唱:视谱即唱单旋律一条;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调号不少于三个升降号;自弹自唱);自备三声部曲调一条(考生自行抽签确定唱其中一个声部, 弹奏另外两个声部)。

(2) 练耳:单行谱表或钢琴谱表记录的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带变


化音或含离调转调的单旋律和二声部旋律,旋律长度为乐段或单二部曲式;含

离调或转调的四声部合唱织体和弦连接乐段。

其他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 20%、练耳占 65%、乐理占 15%)

(1) 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 练耳:①音组:2 至 5 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

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三)舞蹈类专业(考试分初、复试)

28. 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

▲专业初试

①面试 20 分(目测外形);②基本功测试 30 分(柔韧度、旋转、弹跳、

特殊技巧);③流行舞蹈技术技巧组合 50 分(时长 1 分 30 秒以内,风格仅限爵士舞、街舞、踢踏舞、现代舞、拉丁舞)。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

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即兴 150 分(5 人/组随机抽取音乐,时长 1 分钟以内);②艺术表现力

150 分(时长 1 分 30 秒以内,风格仅限爵士舞、街舞、踢踏舞、现代舞、拉丁舞)。

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流行舞蹈技术技巧组合和艺术表现力科目考试考生须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


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

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面试 20 分+基本功测试 30 分+流行舞蹈技

术技巧组合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即兴 150 分+艺术表现力 150 分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180 分。

29.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

▲专业初试

①基本功 50 分(柔韧度、旋转、翻身、跳跃);②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组

合 50 分(时长 1 分 30 秒内)。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

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模仿 100 分(5 人/组进行);②中国古典舞剧目表演 200 分(时长 3 分钟内)。

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组合和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65cm, 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75cm。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本功 50 分+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组合 50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模仿 100 分+中国古典舞剧目表演 200 分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省


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180 分。

30. 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专业初试

①基本功 50 分(柔韧度、旋转、翻身、跳跃);②中国民族民间舞风格性

组合 50 分(时长 1 分 30 秒内)。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

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模仿 100 分(5 人/组进行);②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表演 200 分(时长 3

分钟内)。

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中国民族民间舞风格性组合和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cm,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75cm。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本功 50 分+中国民族民间舞风格性组合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模仿 100 分+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表演 200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180 分。

31.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

▲专业初试

①技术技巧组合 30 分(要求包含基本软开度展示,跳、转、翻等芭蕾技巧

展示);②国际标准舞竞技组合展示 70 分(时长 1 分钟内,拉丁舞种展示恰恰恰和桑巴,摩登舞种展示华尔兹和探戈,音乐由校方统一准备,考生无需自备


音乐)。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

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①国际标准舞竞技组合 100 分(时长 1 分钟内,拉丁展示斗牛或牛仔,摩登展示狐步或快步;音乐由校方统一准备,考生无需自备音乐);②剧目表演200 分(要求:时长 3 分钟内,必须是由国际标准舞元素编排的表演舞作品)。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考

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 165cm,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5cm。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技术技巧组合 30 分+国际标准舞竞技组合

展示 7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国际标准舞竞技组合 100 分+剧目表演 200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省外招

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180 分。

32. 舞蹈编导

▲专业初试

①技术技巧能力测试 50 分(自选 3 种技术技巧展示,无需连接动作);②

剧目表演 50 分(自选学习剧目或自编剧目展现,时长 2 分钟内)。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编导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音乐编舞 300 分(现场抽取音乐,在 40 分钟内进行独立思考与编舞,并在

表演前陈述作品构思等情况,表演时要主题清晰、个性鲜明;陈述作品构思 100

分,表演 200 分;时长 2 分 30 秒内)。

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技术技巧能力测试 50 分+剧目表演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音乐编舞 300 分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编导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

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180 分。

33. 舞蹈学

▲专业初试

①基本功 50 分(柔韧度、旋转、翻身、跳跃);②剧目表演 50 分(作品

风格不限,时长 3 分钟内)。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学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舞蹈基础理论及作品赏析  300  分(参考书目:《舞蹈知识手册》隆萌培、

徐尔充编订,上海音乐出版社,2017 年 11 月第 15 次印刷;《中外舞蹈作品赏

析》刘青弋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2017 年 11 月第 16 次印刷;《中外舞蹈精

品赏析》·第六卷,贾安林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2017 年 11 月第 16 次印刷。笔试)。

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考试伴奏用移动 U 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


奏表演。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表演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

法不影响成绩评定。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本功 50 分+剧目表演 5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舞蹈基础理论及作品赏析 300 分

(2) 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学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

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180 分。

(四)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34. 表演专业:①语言(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等任选一种体裁一篇);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注:无伴奏清唱);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不限,自由展示。注: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35.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 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 2 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36.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①编写故事 150 分(命题笔试);

②编导创意 150 分(命题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五)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37. 【美术学院: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艺术系:动画;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共计 10 个专业):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

动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 100 分,专

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38. 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专业:①现场静物拍摄 120 分[考生自带数码相机和储存卡现场拍摄(储存卡小容量即可);考试结束后,经考生签字确认的储存卡(附SD 或 CF 储存卡)由现场评委统一收回密封,不予退回;考场备有型号为“佳能 5D Mark Ⅱ”的相机(仅供现场考生相机出现故障时使用)];


②摄影基础知识 80 分[笔试;参考书目:郑国恩著的《电影摄影造型基础》,

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③图片分析 100 分(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 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划线规则及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划线规则

1. 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划线办法:非四川省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上线人数不超过本年度省外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对于报考考生人

数未超过拟定招生计划 4 倍的专业,其专业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总分满分×60% 划定)。

2. 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

 

专 业

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 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 不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

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80%

85%

8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

术学类、设计学类

 

70%

 

75%

 

75%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60%

65%

65%

注意!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其它相关规定如下:


①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江苏等高考改革省份),参考较低

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新疆、江苏等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我院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

④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我院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⑤对个别专业自划线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而生源省份对该专业自划线有要求和硬性规定的,我院将严格遵照执行。

(二)录取规则

1. 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 我院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分别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艺术理论常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④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图片分析”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⑤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按“素描”科目成绩  的高低排序录取。


⑥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各招

考方向分别按“剧目表演”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 专业按“艺术表现力”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分别按“语文”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⑦表演专业按“语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命题即兴评述”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 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①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原则上按 4:1 分省拟定本科招生计划

(4 个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拟定 1 个本科招生计划;对于双上线人数不够拟定招生计划的省份,我院不降低该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先按该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它各类专业先分别按该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然后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确定考生录取具体专业方向的做法: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③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四川省考生。

④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十、注意事项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1. 音乐类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 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艺术史论专业《艺术理论常识》和音乐学(理论)专业

《中外音乐常识》科目考试试题中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答题卷上填涂答题,请自备 2B 铅笔和橡皮擦。

2. “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    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视唱”考试实行“机录盲评”方式,考试操作流程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二)各招考方向科目成绩及专业成绩总分均保留 2 位小数。

(三)笔试科目开考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


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

(四)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学、音舞、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管乐与乐队训练各招考方向的考生“声乐演唱”科目需 自备伴奏用谱,考场可提供伴奏人员(也可清唱);考生是否需检查发声器官, 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视考生具体情况而定。

(五)除流行器乐和爵士器乐外,音乐类其他各招考方向“器乐演奏”科目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伴奏。

(六)美术术科考试时考生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工具一律自带。考生所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 4 开,画架不得高于 80 公分。考生不得携带有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架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七)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八)着装妆容要求:各专业面试要求考生均不准化妆、不准穿演出服,一律着便装(着装和所带物品不能有明显标识)、穿平底鞋参加面试(舞蹈类和音舞专业舞蹈表演、形体面试除外)。凡违反此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九)考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否则按考试违纪进行处理,取消当场考试科目成绩。

(十) 我院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cm.cn)。

(十一)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网址:http://zsw.sccm.cn)。

(十二)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减免 1 至 4 年学费以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三)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五)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 4 月中旬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zsw.sccm.cn)公布,公布时间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院不单独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十七)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 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触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司法部门处罚。

(十八)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邮编地址:61002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 6 号招生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28)85430270 传真电话:(028)85430284 招生网址: http://zsw.sccm.cn

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校考


附件 1:

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箜篌、竹笛、笙、唢呐)专业复试规定曲目

二胡:A 组

1. 《二泉映月》 阿炳 曲 杨荫浏 记谱

2. 《闲居吟》 刘天华 曲

3. 《一枝花》 山东民间乐曲 张式业 改编

4. 《秦腔主题随想曲》 赵震霄 鲁日融 编曲

5. 《河南小曲》 刘明沅 曲

6. 《苗岭早春》 段启诚 曲二胡:B 组

1. 《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陈钢 编曲

2. 《满江红》 车向前  曲

3. 《雪山魂塑》 刘文金  曲

4. 《第一二胡狂想曲》 王建民 曲

5. 《蒙风》 高韶青 曲

6. 《江河云梦》 梁云江 曲琵琶:A 组

1. 《十面埋伏》 古  曲

2. 《霸王卸甲》 古  曲

3. 《陈 隋》 古 曲

4. 《平沙落雁》 古 曲

5. 《龙 船》 民间乐曲琵琶: B 组

1. 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 吴厚元 曲

2. 《狼牙山五壮士》 吕绍恩  曲

3. 《 秦 俑》 刘德海  曲

4. 《 春 蚕》 刘德海  曲

5. 《山之舞》 陈  音 曲古筝:A 组


1. 《汉江韵》 乔金文 曲

2. 《姜女泪》 陕西筝曲

3. 《出水莲》 客家筝曲

4. 《寒鸦戏水(重六调)》 潮州筝曲

5. 《四段锦》 山东筝曲

6. 《月儿高》 浙江筝曲古筝:B 组

1. 《 溟 山》 王中山  曲

2. 《莲花谣》 王建民  曲

3. 《西域随想》 王建民  曲

4. 《 林 泉》 叶小纲  曲

5. 《 晓 雾》 王中山 曲

6. 《西部主题畅想曲》 周望、黄枕宇 曲扬琴:A 组

1. 《将军令》 四川扬琴

2. 《弹词三六》 江南丝竹

3. 《昭君怨》 广东音乐

4. 《苏武牧羊》 东北扬琴

5. 《欢乐歌》 江南丝竹扬琴:B 组

1. 《黄土情》 黄 河  曲

2. 《瑶山夜画》 许学东  曲

3. 《落花.夜》 王 瑟 曲

4. 《凤凰于飞》 桂习礼 曲

5. 《林冲夜奔》 项祖华 曲古琴:A 组

1. 《梅花三弄》 古  曲

2. 《潇湘水云》 古  曲

3. 《乌夜啼》 古  曲

4. 《捣衣》 古  曲


5. 《广陵散》 古 曲

古琴:B 组

1. 《楼兰散》 金  湘 曲

2. 《春风》 许国华  龚一  曲

3. 《梅园吟》 许国华  龚一  曲

4. 《水》 成公亮 曲

5. 《山水情》 金复载、龚一曲中阮:A 组

1. 《酒狂》 古 曲

2. 《风摇竹》 林吉良  曲

3. 《思恋》 林吉良  曲

4. 《丝路驼铃》 宁 勇 曲中阮:B 组

1. 《云南回忆》第一或三乐章 刘  星 曲

2. 《孤芳自赏》 刘  星 曲

3. 《绽放》 苏文庆  曲

4. 《悠远的歌声》 陈文杰 曲柳琴:A 组

1. 《三六》 江南丝竹

2. 《火把节恋歌》 高华信、朱晓谷 曲

3. 《塔吉克舞曲》 王惠然 曲

4. 《故土情愫》 王惠然 曲柳琴:B 组

1. 《雨后庭院》 苏文庆 曲

2. 《Cat's 无言歌》 苏文庆 曲

3. 《剑器》 徐昌俊 曲

4. 《心中的歌》 唐朴林 曲箜篌:A 组

1. 《月儿高》 瞿春泉、崔君芝 曲

2. 《彝族舞曲》 王惠然曲 吴琳移植


3. 《湘妃竹》 崔君芝 曲

4. 《浏阳河》 张晓蕾编曲

5. 《思凡》 唐洪云 曲箜篌:B 组

1. 《 清 影》 李海辉、崔君芝 曲

2. 《木卡姆》 刘  力  曲

3. 《清明上河图》 刘为光曲

4. 《筝箫吟》 储望华 曲 乐平秋移植

5. 《小河淌水》 高凤改编竹笛:A 组

1. 《卖菜》 刘管乐 改编

2. 《鄂尔多斯的春天》 李镇曲

3. 《三五七》 赵松庭 编曲

4. 《沂河欢歌》 曲 祥 曲

5. 《鹧鸪飞》 赵松庭或陆春龄 编曲竹笛:B 组

1. 《深秋叙》 穆祥来 曲

2. 《帕米尔的春天》 李大同、刘富荣或李镇 编曲

3. 《灞桥》 石 磊  曲

4. 《秦川抒怀》 马 迪  曲

5. 《挂红灯》 周成龙 曲笙:A 组

1. 《晋调》 阎海登 曲

2. 《凤凰展翅》 胡天泉、董洪德 曲

3. 《孔雀开屏》 阎海登 曲

4. 《水库引来金凤凰》 高 扬、庆 琛 曲

5. 《欢乐的草原》 张之良 曲笙:B 组

1. 《冬猎》 文佳良 曲

2. 《天鹅畅想曲》 唐 富 曲


3. 《挂红灯》 牟善平、苗 晶、肖 江 曲

4. 《天山的节日》 曹建国 曲

5. 《傣乡风情》 王慧中 曲唢呐:A 组

1. 《一枝花》 山东民间乐曲

2. 《抬花轿》 山东民间乐曲

3. 《喜庆》 安徽民间乐曲

4. 《婚礼曲》 山东民间乐曲

5. 《全家福》 河南民间乐曲唢呐:B 组

1. 《川江情》 张 放 曲

2. 《黄土情》 周东朝 曲

3. 《正月十五闹雪灯》 刘 英 曲

4. 《红旗渠上红旗扬》 李德保、张道敏  曲

5. 《怀乡曲》 吉 喆 曲民乐(大提琴)专业复试规定曲目   1.《圣桑a 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

2. 《克林格尔C 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

3. 《巴赫G 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

4. 《万蒂尼F 大调奏鸣曲》

5. 《埃克尔斯奏鸣曲》第一、二乐章

6. 《博凯里尼C 大调奏鸣曲》第一乐章 


附件 2: 

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复试声乐演唱外国音乐剧唱段参考曲目

1.I Whistle A Happy Tune——选自《国王与我》

2. As Long As He Needs Me——选自《雾都孤儿》

3. I Can't Say No——选自《俄克拉荷马!》

4.A Lonely Room——选自《俄克拉荷马!》5.Kansas City——选自《俄克拉荷马!》

6.I Feel Pretty——选自《西区故事》7.Maria——选自《西区故事》

8.Something's Coming——选自《西区故事》9.Just You Wait——选自《窈窕淑女》

10. Show Me——选自《窈窕淑女》

11. On The Street Where You Live——选自《窈窕淑女》12.If I Loved You——选自《旋转木马》13.Soliloquy——选自《旋转木马》

14. Mr. Snow——选自《旋转木马》

15. If I Were A Rich Man——选自《屋顶上的小提琴手》16.Miracle Of Miracles——选自《屋顶上的小提琴手》17.Younger Than Spring Time——选自《南太平洋》18.Some Enchanted Evening——选自《南太平洋》

19. I'm In Love With A wonderful Guy——选自《南太平洋》

20. I Got The Sun In The Morning——选自《安妮,扛起你的枪》

21. I Hate Men——选自《吻我,凯特!》

22. Always True To You In My Fashion——选自《吻我,凯特!》


23. The Music And The Mirror——选自《歌舞线上》

24. Dance Ten;Looks Three——选自《歌舞线上》25.Nothing——选自《歌舞线上》

26.Forget About The Boy——选自《摩登米莉》

26.I Enjoy Being A Girl——选自《花鼓戏》27.You Are Beautiful——选自《花鼓戏》

28.The Impossible Dream——选自《我,堂吉·诃德》29.Man Of La Mancha——选自《我,堂吉·诃德》30.The Lonely Goatherd——选自《音乐之声》31.Ribbons Down My Back——选自《你好,多莉!》32.Some People——选自《吉普赛》

33.All I Need Is The Girl——选自《吉普赛》

34.A Spoonful Of Sugar——选自《欢乐满人间》35.When You Good To Mama——选自《芝加哥》36.Dear Friend——选自《她爱我》

37.Vanilla Ice Cream——选自《她爱我》38.Your Daddy’s Son——选自《爵士年华》

39. Kiss Of The Spider Woman——选自《蜘蛛女之吻》

40. I Dreamed A Dream——选自《悲惨世界》41.Master Of The House——选自《悲惨世界》42.Stars——选自《悲惨世界》

43.Empty Chair At Empty Table——选自《悲惨世界》44.The Night In The Piazza——选自《晴光翡冷翠》


45. Fable——选自《晴光翡冷翠》

46. High Flying Adored——选自《艾薇塔》

47. I'd Give My Life For You——选自《西贡小姐》48.Why God Why? ——选自《西贡小姐》

49.The American Dream——选自《西贡小姐》50.Let Me Finish——选自《歌与舞》

51. No Good Deed——选自《魔法坏女巫》

52. Popular——选自《魔法坏女巫》53.Wonderful——选自《魔法坏女巫》

54.The Music Of The Night——选自《歌剧魅影》55.Proud Of Your Boy——《阿拉丁》

56.The Greatest Star of All——选自《日落大道》57.Welcome To Burlesque——选自《滑稽戏》58.Anthem———选自《象棋》

59.Where I Want To Be——选自《象棋》60.Someone Else's Story——选自《象棋》61.Being Alive——选自《伙伴》

62. If You Were Gay——选自《Q 大道》

63. There's A Fine,Fine Line——选自《Q 大道》64.Giants In The Sky——选自《拜访森林》65.Try To Remember——选自《异想天开》66.Much More——选自《异想天开》

67.I Only Want To Say——选自《耶稣基督万世巨星》


68. The Past Is Another Land——选自《阿依达》

69. Elaborate Lives——选自《阿依达》

70. If I Can't Love Her——选自《美女与野兽》71.Good And Evil——选自《变身怪医》72.Someone Like You——选自《变身怪医》73.This Is The Moment——选自《变身怪医》74.One Song Glory——选自《吉屋出租》75.Can't Keep It Down——选自《名扬四海》76.In L.A.——选自《名扬四海》

77.The Winner Takes It All——选自《妈妈咪呀!》78.Let Me Finish——选自《歌与舞》

79.With One Look——选自《日落大道》80.Maybe This Time——选自《卡巴雷》 

 

 

 

 

 

 

 

 

 

 

 

 


附件 3: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本科尖子生选拨方案(试行) 

为广泛宣传我校对“流行演唱尖子生”的招生政策,吸引优秀艺术生报考 我校,大大提高生源质量,促进拔尖流行音乐人才培养。现制定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流行演唱尖子生”招生选拨方案,从 2020 年省外本科招生开始试行。

一、选拔方案

(一)招生录取

1. 特殊政策:对“流行演唱尖子生”实行“特招”政策,即该生专业成绩优秀,《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可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2. 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第三试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声乐演唱”科目成绩应达到 90 分及以上。

3. 招收名额:每年招收“流行演唱尖子生”原则上不超过 5 名。

(二)考核办法

1. 导师评判: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尖子生导师(后简

称“演唱尖子生导师”)根据制定的“流行演唱尖子生”判定标准进行严格的评判。在专业面试初试过程中,将符合“流行演唱尖子生”基本条件的考生做  好记录,并及时将考生信息报学院招生处。

2. 上报审核:被初步确定为“流行演唱尖子生”的考生除正常参加专业复  试外,学院招生处还将单独通知其参加专业综合能力(三试)考核,由“演唱尖子生导师”评审组对进入三试的“流行演唱尖子生”进行综合考核后予以评分。


3. 专家复审:招生处将“流行演唱尖子生”专业综合能力考试视频上报学

院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复审,复审无异议后统一在学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示。注:

考生如果被最终评判为“流行演唱尖子生”,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综合能力考试(三试)”评分成绩为最终成绩。如果未能最终判定为“流行演唱尖  子生”,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则以专业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的所有考生的考试流程与考试内容均不受 “流行演唱尖子生”选拔方式的影响。只有考生被初选为“流行演唱尖子生”, 才须单独参加专业综合能力考试(三试)。

4. 考核内容及要求: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尖子生”一、二、三试  考试内容如下:

▲专业初试

声乐演唱 100 分(自选流行歌曲一首)。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专业复试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 100 分;②声乐演唱 400 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考生从网上填报的两首流行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初试曲目可作为复试曲目填报。两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注:声乐演唱初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唱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背谱演唱,风格不限。声乐演唱考生可自备考试用移动 U 盘(以 Mp3 的格式储存于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也可自弹自唱(弹唱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考


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分值比例:

(1) 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声乐演唱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0 分)=声乐演唱 400 分

(2) 视唱练耳及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校考合格线划线时单独划 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专业三试(专业综合能力考试)

声乐演唱 400 分( 准备两至三首不同风格的流行歌曲)。

注:要求歌曲完整,背谱演唱。考生可自备考试用移动 U 盘(以 Mp3 的格式储存于 U 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生也可自弹自唱(弹唱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考生除演唱表演外,“演唱尖子生导师”可以针对专业问题进行询问和现  场考察等,从其演唱技巧、外在形象、舞台表演、音乐修养、乐器技能、语言逻辑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标准

在报考我院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的省外考生中,同时具备下列三项专业评审标准中的两项或三项者,可被判定为“流行演唱尖子生”。

1. 创造与综合音乐能力(创作型)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五种能力中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者,方可被认定为符合该项评审标准。

①具备良好的把握歌曲内涵并用自己的方式准确表达的能力;

②具备良好的即兴演唱能力;


③具备良好的歌曲改编能力;

④具备良好的词曲创作能力;

⑤具备良好的运用一种或多种器乐弹唱能力。

2. 嗓音条件与声乐技术(专业基础)

考生必须全部符合以下 5 个标准方可被认定为符合该项评审标准。

①嗓音条件优良,演唱基本功扎实;

②声区转换、真假声转换及转音和装饰音运用自如;

③声音辨识度突出,语言规范自然并具个性;

④音质、音色、音量及强度等的表现力丰富且能适应各种力度和速度的变化;

⑤对音准、节奏把握非常准确,个别音准失误不能大于三个音符。

3. 音乐风格、个人形象与舞台表演(表演型)

考生必须全部符合以下 5 个标准方可被认定为符合该项评审标准。

①能够掌握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流行音乐演唱风格,个人特点及个性表现优异;

②乐感优秀,对律动及音乐风格把握非常准确;

③舞台表现力突出,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④形象良好,气质优雅,上镜效果好,能塑造很好的具有个性的视觉形象;

⑤在演唱中非常熟练的掌握麦克风的运用技术,喷麦现象不能大于一次。

二、尖子生针对性培养

学院将对“流行演唱尖子生”实施个性化管理和培养,具体办法如下:

1. “流行演唱尖子生”在入学后,除该专业既定的大学四年专业课程外, 将接受由学院为其量身定制的个性化培养方案,由后期组建“流行演唱尖子生导


师团队”进行授课。

2. 根据“流行演唱尖子生”的专业能力、流行音乐综合素质、文化课及音乐  理论成绩的综合评定,享受大学四年期间部分直至全部学费减免。

3. 有非“流行演唱尖子生”的在校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获得重要奖项(国内 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家喻户晓的流行音乐赛事),则由“流行演唱尖子生导师团队”提名并通过专家组考核,通过后转入“流行演唱尖子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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